本报3月31日电(记者闫伊乔)为巩固深化“校园餐”专项整治成效,持续加强校园食物平安办理,强化学校食堂一线工做人员平安认识,规范从业人员操做流程,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了《校园食物平安“十必需”》《学校食堂工做人员“十不准”》,进一步建牢校园食物平安防地。
《学校食堂工做人员“十不准”》提出,不准未取得无效健康证明的人员处置接触间接入口食物的工做,口罩和未洁净手部就处置食物加工,不准生熟混放、东西混用,不准瞒报、、缓报食物平安变乱,藏匿、伪制、、转移不及格食物或相关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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